各班级 :
接学校通知,我校2014-2015学年评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
1.三好学生奖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学生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单项奖(设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实践活动奖、文体活动奖、科技活动奖、创业奖、爱心奖)
5.先进班集体
6.文明寝室
二、评选依据
各类评优按照《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等有关制度执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评选名额
1.各班级评优指标按比例进行评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4。
2.先进班集体我院分配名额为1个,文明寝室我院分配名额为11个。
3.若上一等级奖项评比不足,指标可下移至下一个等级的奖项。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评定,将有关精神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评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各类评优应结合学生个体和群体在宿舍的综合表现加以考虑。
3.凡至
2015年
9月
21日
止未交清历年学杂费(本学年获准的缓交学费申请除外)、学籍已不在本校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优。
4.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奖金按高额核发,不重复发放。
四、评定程序
1. 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班委会干部、团支部干部以及1-2名学生代表组成,班长任任组长。测评小组名单必须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评定。
2.今年学校第一次启用数字化评奖系统,班级只需要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它评选工作由系统完成,请班级将《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于
10月
14日
前,电子稿请发rwxgb517@163.com;
3.《先进班级申请表》、《文明寝室申请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上交纸质稿即可,上交地点:文理楼419办公室,上交时间:
2015年
10月
14日
。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附件2:浙江海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附件3:人文学院德育(红白卡)记实考评条例及人文学院关于奖学金评定智、体加分的补充规定
附件4:人文学院2014-2015学年评奖名额分配表
附件5:各类评优表格
(1)综合测评汇总表
(2)班级民主评议表
(3)先进班级申请表
(4)文明寝室申请表
人文学院学工办
二0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