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国办发明电〔2014〕28号),2015年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如下:
1. 4月 4日 (星期六)—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4月 5日 (星期日、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4—6日教务处、研究生处原排定的课程暂停。
2.各班级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外出情况。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要信息和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处理。
特此通知
人文学院
2015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统计2012级学生考研意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开征集定海共青团形象LOGO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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