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定海共青团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扩大定海共青团的影响力,共青团舟山市定海区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定海共青团形象LOGO(标识)。
一、征集内容
征集作品可以根据定海共青团的整体形象设计,也可围绕志愿服务类、青年创业类、青年联谊类、青少年权益、网络文明志愿、青年突击队等专项工作进行设计。
二、征集时间
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15日。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LOGO(标识)应用
经评选入围的设计作品,主办方在做必要的修改完善后(如有此必要),将用于定海共青团的一切宣传领域,包括制作公共标识、宣传视频、单位标牌、信函标记等。
四、作品要求
1、LOGO应能明显体现共青团组织元素、各专项工作特色,充分反映定海特色和文化特点,展现定海青年青春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2、应征作品既可以是电子作品,也可以是纸质作品(手绘漫画、简笔画等),图标形象简洁,色彩明快,具有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符号感强;
3、图标适用于在各种视觉媒体上传播和使用,便于做各种延展设计,应征作品须提交其设计方案的电子版(jpg格式,颜色模式RGB模式),(手绘或简笔画等纸质作品除外,下同);
4、参赛人在提交作品同时要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5、设计稿须配200字左右设计说明;
6、图案简洁、明了、大方,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适合各种宣传用途,没有违反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五、评选方法
1、作品征集截止后,定海团区委将组织专业人士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围作品若干;入围作品通过“定海青年网”、“定海共青团”(新浪微博)、“定海青年”微信等平台进行展示,并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公开投票。
2、评选最终结果将在定海青年网站、新浪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进行公布。
六、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设“人气爆品”3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件;入围作品若干,奖励人民币300元/件。
2、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征人自理。
七、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凡涉及抄袭、借用、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2、本次征集活动的入围作品(含“人气爆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全部转让给共青团定海区委,且后者享有该应征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应征人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为不可撤消。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获奖作品应征人即可自行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定海区委。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均视为承认本通知的所有条款。
八、投稿说明
1、应征作品一般应提交电子稿件和设计说明;手绘或简笔画等应征作品则提交纸质作品和设计说明。
2、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注明: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作者请自留作品底稿,未入围的作品恕不退还。
4、参选作品提交邮箱:dhtqw@163.com,邮件主题为:定海共青团形象LOGO征集+姓名;若为手绘作品,请将纸质作品寄送至我单位,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定海团区委金蝉收,联系电话:0580-8231905,邮编:316000。
5、活动截止时间:2015年04月15日。
6、入围作品将于2015年04月16日于“定海青年”微信进行公布投票。
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金蝉,联系电话:0580-8231905,电子邮箱:dhtqw@163.com。
共青团舟山市定海区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