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管理制度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7月02日 15:41 王潇音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实际,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确保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针对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获得者所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依据

《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2025年6月25日-7月15日,学院自查;

2、2025年7月20日-8月5日,教务处组织进行抽查;

3、2025年8月31日前,各学院整改阶段。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并撰写《XX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和整改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已实施的整改措施。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刘春花OA邮箱,自查报告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9月1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刘春花处(公共教学楼108-2)。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不合格已纳入修订后的《浙江海洋大学教学事故及差错认定和处理办法》,对在校级抽查及其后的省级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论文,将按照相关条款给予教学事故(差错)认定处理;各学院也可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学院内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3、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对提升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学院能够积极配合,严格执行各项要求。

附件: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教务处

2025年6月25日



    下一条: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细则


关闭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80-2550031/2550663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邮编:316000

  • 师范学院公众号

  • 揽月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