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8、09级学生游泳达标测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体育”工程精神,根据我校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要求,游泳是浙江海洋学院“主副项制”体育特色课程内容一,学校在2008年提出了“海院学生人人学会游泳”的口号,并将“实用游泳”作为我校体育课程的一个教学内容编入《大学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人人普修(16学时)游泳课,要求学生在四年内完成男生50米、女生25米(不计时间、不限姿势)的达标任务。
一、测试时间安排:
9月18日上午8:30---11:00安排08级尚未达标学生测试
9月18日下午14:00---17:00安排09级尚未达标学生测试
二、几点说明:
1、本次游泳达标测试对07级学生不作要求(不用测试),体育成绩仍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100%)计。
2、对08级以后的各年级,有体育课时(一、二年级)对游泳达标者学年体育成绩加3分;无体育课时游泳达标成绩占体育成绩的2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占80%;
3、学生因游泳不达标而影响体育成绩不及格者,则不能毕业。
4、对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游泳达标的学生,凭县级医院以上证明办理缓测试手续或申请免测试。
三、测试要求:
请各学院教务员及时通知本学院学生,因游泳尚未达标的同学较多,特别提醒08、09级学生目前游泳还不能达到(男50米,女25米)的同学不要前来测试,能达到这个标准的尚未参加达标测试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游泳馆测试。如测试过程中发现找人替考者,二人的体育成绩计零分,并按学校考试作弊处罚条例执行。
特此通知!
体育与艺术教育部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