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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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4年10月14日 00:00  点击:[]



各班级 :

接学校通知,我校2013-2014学年评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

1.三好学生奖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学生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单项奖(设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实践活动奖、文体活动奖、科技活动奖、创业奖、爱心奖)

5.先进班集体

6.文明寝室

二、评选依据

1.各类评优按照《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等有关制度执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采用绩点评估方法来评估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以平均学分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关于学习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的转换关系具体见《浙江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海院发〔2007〕51号)。

三、评选名额

1.各班级评优指标按比例进行评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4。

2.先进班集体我院分配名额为1个,文明寝室我院分配名额为6个。

3.若上一等级奖项评比不足,指标可下移至下一个等级的奖项。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评定,将有关精神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评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各类评优应结合学生个体和群体在宿舍的综合表现加以考虑。

3.凡至2014年9月27日止未交清历年学杂费(本学年获准的缓交学费申请除外)、学籍已不在本校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优。

4.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奖金按高额核发,不重复发放。

五、评定程序

1.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班委会干部、团支部干部以及1-2名学生代表组成,班长任任组长。测评小组名单必须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评定。

2.评议小组根据相关评优制度评选各级各类奖项,并确定初步名单。请各班级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和打印稿)于9月24日前报送文理楼419办公室,电子稿请发rwxgb517@163.com;这些材料包括:《综合测评汇总表》,《奖学金班级评审综合表》。

3.《先进班级申请表》、《文明寝室申请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上交纸质稿即可,时间同上。

4.以上材料上报之前必须先在班上公示,无异议后请班主任签字;

5.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获奖名单在将学院内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建议名单,报送学生处审核。

 

如有不明事宜,请到文理楼419办公室咨询朱丽芳老师(661006)。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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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浙江海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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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人文学院德育(红白卡)记实考评条例及人文学院关于奖学金评定智、体加分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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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人文学院2013-2014学年评奖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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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各类评优表格

(1)综合测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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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级民主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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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奖学金班级评审综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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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先进班级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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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明寝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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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学院学工办

二0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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