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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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4年12月31日 00:00  点击:[]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预通知》的精神,现把我校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2000元—6000元左右。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分为两类,分别为: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要求2013级学生为项目主持人,其他年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参与成员。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研究生低年级学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校学生可根据项目类别自愿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在填写好申报表格(附件1、2)后,并写好可行性报告,要求在可行性报告中不准出现申报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和所在学院,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2、请申报者分别上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打印稿+电子稿);

(2)可行性报告(电子稿);打包后,发送到人文学院分团委rwxyftw@163.com邮箱);

由于该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以学院为单位,把推荐项目材料,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至文理楼419傅老师(688753),逾期不予受理。

三、实施要求

1、计划每年实施一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每个项目均应有副高职称以上指导老师。

四、其他事项

项目完成后,入选者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总结报告和项目资助预算执行情况表等资料。实施办公室根据入选者的项目执行情况和总结报告建立信用档案,对完不成项目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完成情况资料者,调整下一期的资助额度。实施办公室将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浙江海洋学院人文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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