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2015年寒假及下学期初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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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2015年寒假及下学期初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01月20日 11:07  点击:[]



 

各班级:      

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假日,现就寒假及下学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月28日(星期三),一般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后大家可离校。      

二、开学时间

3月8日(农历正月十八,星期日)报到、注册,9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      

三、下学期补(缓)考安排

3月5日—6日,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院级补(缓)、重(补)修考试;7日—8日,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级补(缓)、重(补)修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的安排请见人文学院网页。      

四、寒假安全注意事项

1、同学们回家时请记得将贵重物品保管好,现金、首饰和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以防被盗。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照明灯及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宿舍里最后一个离开的同学要将门窗关(锁)好,切断水、电源,阳台门窗也应锁上。      

2、严禁非法包车,任何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严禁乘坐非法的包车。乘车必须索取票据。      

3、回家及返程途中最好结伴而行,相互照顾,要有处处提防扒窃、诈骗的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看管好自己的行李以及现金等贵重物品;与陌生人讲话,不要轻易告知自己的姓名、住址等真实情况,严防上当受骗。      

4.春节期间要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走亲访友时不要参与打麻将、打牌、“猜奖”等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5.要注意交友安全。不要在网上把个人真实信息随便告诉他人;不要与自己不知底细的人交往过密;更不要一时冲动,做出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      

6.在家或者在实践、实习单位或者在外办班、家教等,要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言行文明,树立大学生良好的形象。      

7.认真做好返校前的准备工作,提前买好回校车票,按时返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请办好请假手续。      

8、利用好寒假时间广联老同学以及亲朋好友,通过接触启发自己。2014级同学要反思回顾好第一学期的大学生活,下学期开学开主题班会;2013级同学要结合实际情况思考进行中期职业生涯规划的调整,明确毕业目标;2012级同学要围绕已定目标,全力备战、实践,做好寒假就业调查工作;2011级同学要抓紧时间找工作。      

祝大家新年快乐!

人文学院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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