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浙江海洋学院人文学院委员会文件
浙海院人文团〔2011〕09号
共青团浙江海洋学院人文学院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人文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科技创新和实践能力,同时为明年的省、市、校等各级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奠定坚实的基础,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全院学生开展2012年度人文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人文学院全体学生及其团队均可以申报(2012届毕业生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研究基础,已在校级及以上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2.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需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经费申请合理。
4.指导教师由1-2人组成,中级职称以上,有成效显著的学生学科竞赛辅导经历或科研开发能力。
三、相关要求
1.结题要求。获得资助的科技创新项目的结题要求为: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2.时间要求。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即2012年12月31日前结题)。
3、其他说明。年底,学院将对所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进行结题、评优工作,并发放结题证书、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证书。
(注:已公开发表论文并结题的自然被列为优秀;同时,在未结题的项目中评选一定比例的项目作为优秀,予以结题,并发放结题证书,但不予资助。)
四、项目申报程序与办法
1.个人(团队)申报与学院推荐相结合。项目资助采用个人(团队)申请的方式。在校大学生可以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团队项目研究总人数不超过5人),采取负责人申报制。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立项资助。
2.材料报送。申报书(附件1),一式一份,并填写人文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选取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进行立项,并资助其完成项目的研究(资助额度为800元/项)。
(注:学院将从中选取部分项目作为重点推荐,申报2012年度的省、市及学校的科技创新项目。省、市、校、院等各级立项,不进行重复资助,以最高额度执行。)
五、项目申报时间
各班级、有意申报的个人及团队,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于12月30日前把项目申报材料(含申报书、汇总表)书面一式一份报送到人文学院团、学办公室(东区教学楼306),电子稿请发至rwxyftw@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浙江海洋学院人文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
2.浙江海洋学院人文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
3.浙江海洋学院人文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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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