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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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19日 16:09  点击:[]



各位老师:


    你们好! 根据浙联办〔2017〕1号《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和浙教办函〔2017〕114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本次我校可推荐4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与条件:

   请见附件《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
2、申报形式:

   学院组织申报。
3、申报材料: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在其中一份的“所在单位意见”栏中按要求填写学院意见并盖章,并签署对申报者所附业绩是否属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2)佐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40页码);
  (3)学院汇总后填写《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
  上述材料请于6月5日下班前交学院404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至本人OA信箱。

 

人文、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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