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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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27日 15:28  点击:[]



各班级 :  

接学校通知,我校2015-2016学年评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  

1.三好学生奖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学生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单项奖(设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实践活动奖、文体活动奖、科技活动奖、创业奖、爱心奖)  

5.先进班集体  

6.文明寝室  

二、评选依据  

各类评优按照《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等有关制度执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评选名额  

1.各班级评优指标按比例进行评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4  

2.先进班集体我院分配名额为1个,文明寝室我院分配名额为11个。  

3.若上一等级奖项评比不足,指标可下移至下一个等级的奖项。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评定,将有关精神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评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教室和学生寝室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海院党发〔201213号)的相关要求,将学生的寝室卫生、言行表现纳入所在班级和学生个人评价体系,与学生各类评奖评优相挂钩。  

3.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奖金按高额核发,不重复发放。  

四、评定程序  

1. 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班委会干部、团支部干部以及12名学生代表组成,班主任任组长。测评小组名单必须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评定。  

2.评议小组根据相关评优制度评选各级各类奖项,并确定初步名单请各班级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和打印稿)于 1014前报送文理楼419办公室,电子稿请发rwxgb517@163.com;这些材料包括:《综合测评汇总表》,《奖学金班级评审综合表》。  

3.《先进班级申请表》、《文明寝室申请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上交纸质稿即可,时间同上。  

4. 以上材料上报之前必须先在班上公示,无异议后请班主任签字;  

5. 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获奖名单在将学院内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建议名单,报送学生处审核。  

如有不明事宜,请到文理楼419办公室咨询 朱丽芳 老师(661006)。  

 

 

附件1: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附件2:浙江海洋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附件3:人文学院德育(红白卡)记实考评条例及人文学院关于奖学金评定智、体加分的补充规定  

附件4:人文学院2015-2016学年评奖名额分配表  

附件5:各类评优表格  

 

1)综合测评汇总表  

2)班级民主评议表  

3)奖学金班级评审综合表  

4)先进班级申请表  

5)文明寝室申请表  

 

 

 

 

 

 

 

 

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6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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