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意见-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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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意见

2010年12月24日 00:00  点击:[]



考试是教学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业情况的重要手段之一;考风考纪建设是学校校风建设、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秩序,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我院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定期召开考风考纪建设工作会。在每学期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期末考试之前,学院召开“考风考纪建设工作会”,根据不同学期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各项考务工作安排,提出稳定考试秩序的措施。

二、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诚信考试是每一个学生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考试作弊可耻的氛围。通过院内一切媒体向广大师生宣传学校的考试纪律;学院要在考前召开学生大会,做好考前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向学生宣传学校有关考试纪律的政策与规定;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应提前组织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倡议诚信考试。

三、进一步加强对监(巡)考教师的管理,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监(巡)考队伍,聘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监(巡)考。在每学期考试前,应召开教师会议并根据学校有关考试工作的规定,在命题、监考、巡考和阅卷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责任。

四、继续坚持巡考制度。巡考制度是学校考风考纪建设的有力保障。各教研室负责人要把考风考纪监督作为份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学院的考试工作,按照学校或学院的安排进行考场巡视。

五、增强安全保密意识。要认真落实《浙江海洋学院试卷保密及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六、实行举报制度。学院在考试前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并告知学生和教师互相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举。学院应对举报的问题认真查证,对事实清楚的违纪苗头要事前遏止;对事实清楚的违纪或作弊行为要严肃处理。

七、出现因失职泄密、故意泄密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考务人员要在考前一天对第二天的考试试卷及科目进行整理,保证不出差错,对考后试卷,按有关要求进行装订归档。

 

 

                                            人文学院

                                        2010年12月23日

 

附件:人文学院2010-2011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巡考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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