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1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启动2011届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见浙江海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二、评选比例与程序
1、各班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班级总人数的15%评选,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总评选的人中择优,按4%推荐,其余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2、以班级为单位推荐候选人,初评结果必须在全班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学院学工办审核。
三、评选时间
请各班级于12月1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上交东1区517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1、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教育厅统一颁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统一颁发浙江海洋学院优秀毕业生证书。
2、有关获奖材料由学院纳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材料填写及其它要求
1、需上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
2、外语等级注明级别和具体分数。
3、获奖情况按学年、奖项填写:如07-08学年,获太平洋寿险奖;08-09学年,获优秀学生一等奖…….
4、简要事迹请按学年、任职情况填写:如07-08学年,任人学学院学生会主席;08-09学年,任…….
5、《2010届优秀毕业生预评推荐表》需上交2份纸质稿,以班级为单位经班主任审核后一起交学院学工办。
6、《2010届优秀毕业生预评汇总》需上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请发rwxgb517@163.com。
7、班级三年综合测评总平均分需上交电子稿,发往上述邮箱。
8、如有不明事宜请到东1区517咨询朱丽芳老师(661006)。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人文学院学工办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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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届优秀毕业生预评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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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0届优秀毕业生预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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