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浙江海洋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青年合格人才为目标,坚持实践育人,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广泛开展了校园美化、支教服务、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助残帮困、服务大型活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工作,青年志愿者行动得到了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广大青年志愿者在服务中得到了锻炼,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名额
1、评选对象: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各青年志愿者服务分队,工作特别突出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亦可以参与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对象为全校2009-2010学年在册青年志愿者。
2、评选名额:评选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4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基地)5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4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按青年志愿者总数10%比例报评。
二、申报程序
申报候选集体和个人均需填好申报表,由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酝酿提名,分团委初审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核后统一将申报表及相关参评材料报校团委。校团委评审确定后予以表彰。
三、评选条件
1、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⑴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平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⑵所进行的志愿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欢迎和好评,具有鲜明特色和实际效果,在校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
⑶组织机构健全,分工合理,团结协作,成员奉献意识、精神面貌好;
⑷信息宣传工作突出,队伍及活动在校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
⑸注重青年志愿者服务意识技能、综合素质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好;
⑹青年志愿者队伍具有较好的群体基础,至少拥有1个以上正式挂牌建立的志愿者服务基地和1个以上志愿者服务站(阵地);
⑺服从上级组织的管理,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2、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⑴道德修养好,热心助人,乐于奉献。
⑵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参加服务活动在1年以上,参加服务的次数及服务累积时间在队伍中位居前列;
⑶所进行的志愿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欢迎和好评;
⑷志愿者从活动中受到教育和启发,自身得到锻炼和提高;
⑸学习成绩要求在班级排名前50%。
3、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基地)评选条件:
⑴成立1年以上,在阵地建设、志愿服务项目建设、服务的社会覆盖面、青年志愿者的动员面、规范管理、志愿服务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基地);
⑵所进行的志愿服务受到所在基地领导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⑶志愿者从活动中受到教育和启发,自身得到锻炼和提高。
4、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评选条件:
⑴很好的维护志愿者形象,树立团队意识,发扬奉献精神;
⑵长期开展富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时间1年以上;
⑶项目团队里的志愿者人均完成志愿服务时间10小时以上;
⑷项目富有计划性,可操作性强,内部分工明确合理;
⑸受到被服务单位或个人、广大同学和老师的好评,具有影响力且成绩显著。
四、评选要求
1、评比表彰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优秀青年志愿者是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分团委要在评比中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2、评比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审核,自觉接受学院党总支的领导。
3、材料要求:在认真填好申报表的同时,先进集体、优秀服务站(基地)和优秀服务项目附1500字以上的材料;优秀个人附800字以上的材料,并于11月25日前报校团委204办公室。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2009-2010学年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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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海洋学院2009-2010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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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浙江海洋学院2009-2010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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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浙江海洋学院2009-2010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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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