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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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2011年03月08日 00:00  点击:[]



共青团浙江海洋学院人文学院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浙江海洋学院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浙海院团〔2011〕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科技创新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1年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活动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及其团队均可以申报(2011届毕业生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研究基础,在市级以上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2.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需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经费申请合理。

4.指导教师由1-2人组成,中级职称以上,有成效显著的学生学科竞赛辅导经历或科研开发能力。

三、相关要求

1.成果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在一年内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1)完成项目的作品或样机或设计方案;(2)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3)参加指导教师的科研工作;(4)参加实验仪器或实验项目的设计工作;(5)发表与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及以上。

2.时间要求。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在学生离校前必须完成。

四、项目申报程序与办法

1.个人(团队)申报与学院推荐相结合。项目资助采用个人(团队)申请的方式。在校大学生可以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团队项目研究总人数不超过5人),采取负责人申报制。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校团委。

2.材料报送。申报书(附件1),一式一份,并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学校组织评审与推荐。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项目申报时间

申报班级或个人请按照《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见浙海院团[2010]11号文件)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于3月16日前把项目申报材料(含申报汇总表、申报书)书面一式一份报送到人文学工办(东区517)朱柏军老师处,电子稿请发至rwxyxgb517@yahoo.com.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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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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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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