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班级: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已经正式全面开始了,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名。
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在线填写、打印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网上报名现在已经开始,截止至2011年6月15日。
2、将打印好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带回校(利用回校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时间),到学校预审盖章。截止至6月30日。
3、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4、9月份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成功者将开始由学生资助中心补偿代偿学费及助学贷款费用。
二、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2、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或获得的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
3、考学升学:①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l0分:
②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4、就业安置:①退役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迂;②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③由原征集地政府按照城镇青年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对待。
具体优惠政策详情可登陆http//zbbm.chsi.com.cn查询。
附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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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