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团委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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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团委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2011年09月29日 00:00  点击:[]



共青团浙江海洋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以复合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全面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拓了蓬勃发展、持续活跃的良好局面,期间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积极挖掘青年团员中的典型,树立青年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向全校师生充分展示我校团员青年勇于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新一代”要求健康成长,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卓有成效,校团委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按照《浙江海洋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2008年版)中的《浙江海洋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办法(试行)》执行(该文件电子稿可在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另在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团干部职务,表现突出者,如班级未能推选,额外可增加1—2个优秀团干部名额。

二、在各类评选中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并附详细材料(不少于800字),签署意见后由各分团委于10月21日前统一汇总报校团委。凡至2011年9月25日止未交清历年学杂费(本学年获准的缓交学费申请、助学贷款除外)或无故不交团费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优。各类评优材料不全、材料过于简单或逾期不报者不列入评选范围。

    三、各类评选中要实事求是、充分发挥民主并自觉接受所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

附件:1.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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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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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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