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往年情况,每逢清明、“五一”、“十一”等节放假前,学校运动会召开期间,我院部分学生即会通过各种手段,以婚、丧、嫁、娶、病危、治病等为理由到学院请假提前离校,有的甚至未请假逃课离校。学院也曾对擅自离校学生给予纪律处分,给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等造成重大影响,甚是可惜。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现将“节假日及运动会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禁通过各种关系、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婚、丧、嫁、娶、病危、治病等各种理由到学院请假,全体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放假时间离校。班主任要严格核实学生的请假事由。
2、节假日前后确因事由请假,必须填写正规请假条(学院网页可下载)。请假须有班主任、学院领导(一般由学院教学副院长杨光熙老师或党总支副书记许金权老师)签字同意并盖章。
3、学院将加大节假日前后及运动会期间的考勤检查力度,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旷到的学生,学院将根据考勤管理规定,从严从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2年4月27日
注:1、擅自旷课给予学院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补助等资格!
2、4月28日学院将组织学风督察组进行每课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