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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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2013年05月07日 00:00  点击:[]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要放入本人档案,请大家仔细、认真填写。

1.填写一律用黑色钢笔或水笔手写,字迹要清楚,端正。

2.“系科”一栏填写各二级学院名,如“人文学院”;专业一栏填写标准专业名,如“汉语言文学”。

3.“出生年月日”一栏的填写以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4.“籍贯”一栏的填写只写省市(县),如浙江定海。

5.“照片”一栏,请毕业生贴最近一寸正面半身脱帽照片。

6.“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奖励或处分”一栏,请毕业生填写大学期间的奖励或处分,主要指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内容,并按获得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7.“自我鉴定栏”务请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分别从思想、学习、工作等各方面展开进行撰写,对大学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的总结,最好能写满全页(至少为半页以上,否则为不合格)。

8.“班组鉴定栏”由各毕业班班主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如实鉴定,并签名,注意学生的个性、特长等内容(至少填满表格一半以上,否则为不合格),请勿交与学生抄写。

9.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班级收齐后统一送到人文学院学工办(东教学楼517办公室)。上交日期: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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