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定委员会认定推荐,学院党委讨论,决定姜怡同学为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0月13日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地点:文理楼419办公室,电话8180206。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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