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进行就业补助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帮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决定对2010届594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进行就业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助对象:2009年9月被学校认定的全日制经济困难毕业生(二本、三本、高职)(具体名单见附件1);
2.补助金额:特殊困难毕业生400元/人,一般困难毕业生200元/人;
3.经费来源:学生助学金;
4.补助方式:补助款4月25日左右统一打入学生在学校计财处备案的银行卡内;
5.请各学院做好就业补助的宣传工作,并通知受助学生及时查收补助款。同时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的监督,确保该项补助经费真正用于求职就业,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率。
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