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综合办公室关于调整印章办事受理场所的通知-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师范学院综合办公室关于调整印章办事受理场所的通知

2023年10月11日 09:10  点击:[]



各系(室、中心)、科室,各位办事师生: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即日起,师范学院印章办事受理场所由原长峙校区文理楼408办公室,调整为定海校区行政楼206办公室。

申请使用学院公章、党委公章、院长章、书记章等学院重要印章的师生,可凭审批签字结果,前往新的办公地址处理相关用印事项。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6:00,非工作日请提前预约。

特此通知。

师范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上一条:师范学院推荐发展对象参加学校党训班培训名单公示     下一条:师范学院推荐发展对象参加学校党训班培训名单公示


关闭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80-2550031/2550663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邮编:316000

  • 师范学院公众号

  • 揽月湖